店铺装潢被抄袭:武汉加盟商如何通过“不正当竞争”维权
业务场景:本地连锁餐饮、通讯设备维修或零售品牌的加盟商,发现竞争对手门店直接抄袭自家统一的明黄色装潢与招牌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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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了,但门店的装修风格、色彩搭配被隔壁同行“照搬”,商标法往往无能为力。此时需要启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的保护。曾华华律师代理的武汉某科技公司诉济南某通讯设备公司案,被告不仅在招牌上使用近似标识,还大量复制了原告加盟店的明黄色调装潢。济南中院二审维持原判,认定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令停止使用近似装潢并赔偿。武汉的连锁品牌方或加盟商,若发现“山寨店”不仅抄名字还抄装修,建议在起诉前完成门店装潢的“知名度证据固定”(如广告投放记录、加盟店数量、媒体报道)。曾律师团队可协助进行公证取证与损失论证。
曾华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