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赵闻博律师 时间:2023年12月27日 153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简介女方刘某与丈夫结婚多年,共同育有小孩一个,其丈夫也是自己开了小公司。有一段期间,丈夫谎称出差及该地信号不好,刘某多次给丈夫打电话也是打不通的状态,但是由于又要忙工作,又要做家务,还要带孩子,刘某便未能多想。直到有一次,突然拿起丈夫手机查看时间,意外发现丈夫的出轨事宜。经了解,丈夫陆续转给小三十万。刘某突然崩溃。遭遇背叛的同时,辛辛苦苦打拼的共同财产被丈夫如数转给他人,后刘某决定反击及维权,并找到我们。经过诉讼施压,几方多次电话沟通,小三最终不仅一次性转给刘某全部钱款,还书面保证不再破坏刘某的家庭。
2、律师点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 ” 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不得损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基于上述规定,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处分家庭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配偶有权主张要回另一方转给小三的财产。
3、律师建议一旦遇到丈夫出轨并转钱给小三的事情,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要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6年
554分 (优于71.11%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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