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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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工伤赔偿劳动纠纷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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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老人继承难 法律援助解难题

发布者:丁超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270人看过

2022127一位老人高兴地来到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对丁超律师说我的房子终于成功办理过户了我的一桩心事总算了结了随后老人将手中的锦旗递给身边的两位律师上面书写着援手扶危困依法解民忧向两位律师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

这位老人是两位律师进行法律援助的一名孤寡老人王某王某出生于1947已是75岁的老人早年与丈夫离婚后与左某再婚两人共同生活直到2012年左某去世王某某与前夫育有一子未与王某和左某共同生活左某与前妻育有长女左1小女左2儿子左3三位子女与王某左某共同生活直至成家左某曾于200720082010年分三次立下遗嘱三份遗嘱中均表示因自己多年生病由在其去世后其名下的遗产全部由王某继承包括位于西安市青年路某处的房屋一套均由王某继承20121215左某去世王某无依无靠希望按照遗嘱将房屋过户至自己个人名下用于养老,同时也了却心事但左某的三名子女拒绝依照遗嘱配合过户因此王某前往西安市妇联寻求帮助经过对老人情况的了解西安市妇联决定指派优秀维权志愿者李露律师和丁超律师对老人进行法律援助

接收指派后李露律师积极与王某沟通了解案情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制作了谈话笔录随后根据了解的案情起草起诉状经与王某沟通最终对诉状内容进行了确认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位于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某处归原告继承并所有;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办理过程中因被告提出要求一并处理抚恤金一事经与受援人沟通同意对抚恤金一事一并进行处理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查清案件事实后依法做出了判决

法院认为被继承人左某去世后继承开始左某与前妻所生三名子女与原告王某为其法定继承人王某向法院提交的三份遗嘱由左某亲自书写并签名注明年三份遗嘱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合法有效2010年最后一份遗嘱意思为准青年路某处房屋应当由王某继承抚恤金虽不属于遗产但双方均愿意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因抚恤金已由王某领取故扣除抚恤金中丧葬费项下3500剩余抚恤金应由王某与被告三人进行平均分割据此最终人民法院做出判决1.位于西安市青年路某处房屋由原告王某继承所有2.王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三被告各支付18625随后王某依照判决书履行义务在判决书生效后律师协助老人开具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并成功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解决了老人的心事

该案是因为遗嘱继承引发的纠纷子女因为遗嘱中未提及留给子女的财产而心存不满故而引发继承人之间的矛盾案件审理结束后律师积极协调对双方之间的误会矛盾进行调停尽量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做到案结事了真正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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