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本人非主要原因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这是许多人都知道的事儿。那如果是自己骑车摔倒呢,是否能认定工伤?
在单方交通事故中,由于没有事故相对方,交警部门一般出具的是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没有划分事故责任。司法实务中对于这类单方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没有统一定论,下面将不同处理结果及裁判理由总结如下。
一、认为劳动者对于单方事故发生存在重大过失,不能认定工伤。
(2019)苏行再6号案件中,法院认为叶某在风雨天气中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当尽到小心谨慎的注意义务,在风大雨大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推行电动车或停车整理雨衣等措施,但叶某却选择继续冒雨骑行。事故的发生,是叶某在风雨天气、雨天路滑、风掀起雨衣遮挡其视线,致其骑行电动车撞倒非机动车道道路路牙摔倒受伤。事故的发生,并非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更不应当归责于天气。另,事故发生地道路平整通畅,没有施工围栏、窖井盖敞开或者其他路障,不存在外力因素干扰叶某骑行,致其无法避让。综上,叶某未能尽到小心谨慎驾驶的注意义务,在事故中存在主要过失,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本案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之规定。
二、生效民事判决认定骑车人承担次要责任,应认定工伤。崔某下班骑车回家途中,由于下雨路面有积水,她未发现路面有一处凹陷水坑,连人带车掉进水坑,身体多处骨折。后,崔某起诉道路管理方,认为其对涉案道路的维修、养护责任未履行到位,要求其赔偿。法院最终认定道路管理方承担70%责任,崔某承担30%责任。之后,崔某再次申请工伤认定,最终,人社局认定崔某所受伤害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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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死亡,未出生的子女(即遗腹子)能享受供养亲...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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