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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二)——竞业限制

发布者:龚湛律师|时间:2022年12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782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权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只有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一种是涉及服务期时,一种是涉及竞业限制时,本文谈一谈竞业限制相关问题。

一、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什么是竞业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规定,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在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该劳动者不得到与原用人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既不能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上班,也不能自己当老板开业经营。

三、竞业限制适用对象

经常有人会问,我入职了新公司,新公司要求全体员工都必须签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那离职后我真的就不能从事相关行业了吗?答案是否定的。法律虽然规定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并不是说所有员工都适用竞业限制,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劳动者需要履行此协议,对于其他劳动者,即使签订了此类协议或条款,这类条款也是无效的,无需遵守。那么,什么类型的劳动者能够适用竞业限制呢?依据《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四、竞业限制期限: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最长不能超过2年,超过2年的部分,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的。

五、竞业限制违约金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应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若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劳动者可以要求适当降低。

六、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若劳动者履行了

竞业限制义务,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若该金额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则用人单位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七、竞业限制的解除

   (一)劳动者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若用人单位因其自身原因导致三个月未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注意,这里必须是因为单位自身原因,而不是劳动者本人的原因。此时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切忌一言不发,直接入职对手公司,这样,原单位可能会追究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

(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要求解除竞业限制。此时,

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额外支付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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