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龚湛|时间:2021年07月20日|84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疫情期间,XX公司为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遂从BX处采购一次性医用口罩,价款为66000元,约定BX收到货款七日内发货,1-2天邮寄到XX公司住所地。XX公司签订合同后即将货款支付,但BX仅少部分发货,剩余口罩迟迟不予发货,XX公司遂要求退款,BX拒不返款。无奈,XX公司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本案是典型的买卖合同纠纷,BX剩余口罩无货可发,AX遂要求退款,BX同意,表明双方就合同解除已达成一致意见。依据民法典第566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BX应承担恢复原状的法律责任,即将剩余货款退还XX公司,同时应支付XX公司相应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