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嵩律师
专业、真诚、尽心
13386880950
咨询时间:09:00-21:00 服务地区

潘嵩律师法律小常识:协议离婚抚养权能不能另行起诉?

作者:潘嵩律师时间:2023年01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7次举报


1、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2、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潘嵩律师 已认证
  • 13386880950
  •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4年

  • 用户采纳

    9次 (优于90.6%的律师)

  • 用户点赞

    5次 (优于90.9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821分 (优于96.9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7篇 (优于93.01%的律师)

版权所有:潘嵩律师IP属地:辽宁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61695 昨日访问量:4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