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买了新车开开心心上路,但是一不小心,就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一辆新车即变为事故车,价值会发生大幅度的缩水,对于车主来说此时应该怎么如何处理呢?
维修的时候必须要去4S店用原厂配件进行维修,这一点无论保险公司及对方如何“忽悠”都不能妥协。一来4S店维修更加可靠,二来能够尽量减少车辆的贬值损失。
至于贬值的这部分费用,建议先找对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付诸于法律手段。如果他人不赔偿,而你确实又不想承受这个损失,那么就要做好持久战的准备,准备起诉对方。
最高人民法院没有将车辆贬值计入财产损失范围内 一般车辆不支持折旧费,纯手工打造的车辆例外,像劳斯莱斯,因为这类车有收藏价值,法院判决赔偿折旧费也是根据有收藏价值这点来裁判的。像普通的流水线生产的汽车,一般不会赔偿折旧费,因为车辆的折旧是很快的。 对于折旧费,少则喷漆、钣金上千元,多则达上万元,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因为这个标准不好衡量,一般都建议协商,这块损失是客观存在的,大家也是都能感觉到,因为修复了的汽车之后再到市场上交易,肯定是比没有发生事故的同等规格的车辆价格要便宜,所以主张车辆的折旧费在实践中是能够理解的。 关于车辆折旧费索赔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目前在国内很多保险公司一般对车辆折旧费都规定了免责事由,即折旧费不属于保险理赔的范围。目前国内是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对于发生事故后车辆贬值损失的定义是比较模糊的。所以在实务中全国各地法院在判决上也是五花八门。有充分证据证明车辆折旧费的,大都予以支持。 具体造成了多少损失很难说。如果车辆完全撞报废了,当然就会按照发生事故前车辆的价值进行赔偿,这个没有异议。但是如果发生碰撞没有导致车辆完全报废,这个损失怎么界定呢?水箱被撞坏了,给你换了一个新的,理论上来说是不是比你的旧水箱更值钱?这样类似的以旧换新,损益相抵的问题很难说清楚。虽然可以找鉴定机构,但鉴定机构给出的鉴定报告的合法性以及效力是否足够就有待商榷了。 通常来说成功的可能性不高,但如果这个车子是新车,可能会对最终的结果有一定好处。因为新车受损要求赔偿贬值费还是比较容易受到法院支持的。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2015年11月20号给出了一个《苏红艳与宋冰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根据《民法通则》117条,维持了原判肇事方赔偿1.3万车辆贬值损失。 这个案例中,事故导致的新车受损严重,正常维修明显不能恢复到事故之前的状态和性能,确实存在贬值损失。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典型判例。浙江安吉,有两个公司的车辆发生了事故,其中一家公司有三辆车子受损,还都是新车。起诉后法院支持了这家公司要求的贬值费的赔偿。那是为什么呢?这个案子中,车子被撞的公司,在车子修好之后立马以7折的价格把车卖掉,这样一来,这车辆原价3折的贬值费用就是实打实的存在了,法院也顺理成章的支持了这个主张。当然也别太乐观,上述这样成功的案例在所有类似的案子中只占到三分之一...... 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想要车辆折旧费,最重要的就是需要有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车辆的折旧损失确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