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爱人》第四季,这档将离婚话题置于聚光灯下的真人秀综艺,节目聚焦离婚话题,而杨某子与黄某依夫妇凭借超有辨识度的人设,成功吸引了观众们眼球,妥妥地成为了大众茶余饭后的热门谈资。
基本案情
在娱乐圈中颇具知名度且已步入婚姻殿堂17年之久的黄某某,竟对自身个人财产状况表现出懵懂与困惑,近期节目里,在黄某某与张泉灵的深度对话中,在黄某某说不清楚个人财产后,节目中黄某某丈夫杨某关于资产的一段发言又冲上热搜第一。
在此情形下,众多观众不禁心生疑问:倘若这对夫妻最终走向离婚的结局,其财产究竟会依照何种方式进行分配?黄某某是否真的会面临净身出户的局面?
本文将从专业婚家律师角度,深入剖析并详细解答这些备受关注的问题。
律师观点
依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在一般情形下,依法应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予以认定。在此基本准则之下。
首先,黄某某在演艺事业中,参演电影的片酬、商业代言费用、演出活动收入等,都是其婚内劳动与商业活动的经济回报,构成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部分。杨某在家族企业巨力集团经营里的股息红利分配、各类投资项目收益,如初创企业股权投资的溢价所得;还有夫妻共同参与的影视制作项目盈利与资产增值,如某电视剧播出后的高收视率带来的广告分成,以及商业投资活动,像联合投资商业地产项目产生的租金与增值收益等,均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予以综合考量分配。
其次,在财产分配原则上,法律强调平等协商。离婚时,杨某与黄某某需理性、公正地就财产细节深入交流。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在财产分配中极为关键。有子女时,要保障子女成长所需,如预留教育基金与生活费。女性在婚姻中常因平衡家庭与职业有牺牲,黄某某可能因此受限,应获照顾。若一方有重婚等过错,无过错方有权多分财产。例如假如杨某有婚外情,黄某某可诉求多分,法院会综合考量过错情况调整分配。
再次,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也重要。分割企业资产时,需评估双方经营管理等能力,合理分配股权等,保障公司运营与双方生活事业平衡。如影视公司股权分割,要依双方优势调整,兼顾公司稳定与个人发展。
可惜的是,黄某某对家庭财产缺乏掌控,处于不利诉讼地位。但婚内她可凭证件查自己名下银行、房产等信息,若杨某不配合,起诉离婚时可借助律师与法院力量,全面清查双方财产,争取有利地位。另外,收藏品分割困难重重。黄某某要证明藏品存在与归属,如找名画购买发票等资料。确定价值也难,因收藏品无统一标准,受多种复杂因素影响,鉴定与变现都不易,如古董瓷器评估需专家,且可能面临市场风险。
总结,我国法律无必然净身出户规定,若杨某有隐藏财产等行为,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但暂无证据。总之,若非自愿,否则黄某某净身出户可能性极低,他们离婚财产分配复杂严谨,需综合多因素依法律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此外,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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