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学冬律师团队律师 09:00-21:59
艾学冬律师团队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564656373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证据---微信记录(三)

作者:艾学冬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8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39次举报

QQ聊天记录、抖音视频能否作为证据?

QQ聊天记录属于即时通信信息,抖音属于视频电子文件,两者均属于电子证据范围。

电子邮件签约回复“同意”后毁约,可以当做证据吗?

合同法中的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回复“同意”后,系对邮件内容的承诺,双方往来的电子邮件内容系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属于电子证据范围

所有的聊天记录都能作为证据吗?如何使证据更有效?

符合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原则的记录可视为证据;在交流敏感内容时,可先与其进行语音确认(语音添加至“收藏”后,讯息同步至云端后台),重要信息如合同、借条等要求其拍照,以上记录可证明其本人操作。

艾学冬律师团队 已认证
  • 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
    • 13564656373
    • 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采纳

      2次 (优于81.1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0次 (优于94.5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7392分 (优于94.0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64篇 (优于99.32%的律师)

    版权所有:艾学冬律师团队律师IP属地:上海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08915 昨日访问量:6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