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圣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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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合伙人律师执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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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欠钱不还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是什么

作者:叶圣献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116次举报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5、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联系电话:13587870872叶圣献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浙江光正大(永嘉)律师所事务所资深创始合伙人。从事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温州
  • 执业单位:浙江光正大(永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30320********59
  • 擅长领域:公司法、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