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兆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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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吗?

作者:张兆芳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31次举报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 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 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张兆芳律师,联系电话:18551640605。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同时具备法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北京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20********22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劳动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