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一项重要基本原则即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处理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在此前提下,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具体判断。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种方面考虑:
1、首先并且最重要的时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及抚养能力,对子女的责任感及婚内照顾子女的程度,离婚后父母双方的家庭环境;
2、其次应考虑父母双方是否再婚及再次生育的需要及能力;
3、在双方父母各种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对于已经年满10周岁的子女已经具有基本的识别及判断能力,在主张抚养权时要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