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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雅琴律师
执业资质:1440320**********
执业机构: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劳动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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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张雅琴律师|时间:2018年08月07日|分类:劳动纠纷 |648人看过
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效益,通过内部组织架构调整的方式使劳动者原工作岗位不复存在,进而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协商不成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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