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孙其明律师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72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为二审案件,一审本人代理被上诉人已取得胜诉结果,经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本案中,上诉人(原审被告)借用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所属的经营资质,违反依法经营法律规定,售卖假货,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罚款处罚。经本人代理,充分调取并搜集上诉人(原审被告)接受处罚时,行政主管部门的现场询问笔录、罚款缴费记录、上诉人(原审被告)的口头陈述,以及对双方就承包经营管理所签协议的成立、效力、及其约定条款的理解与分析,最终明确上诉人(原审被告)系该笔罚款的最终承担主体。本人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依据,向法院直接有效阐明了我方观点,最终取得了二审均胜诉的结果。
建议在相关案例中,关注协议条款的约定,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条件,且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注意沟通方式,尤其涉及文字交流的记录,如有不严谨之处,均可能导致后续争议,成为对方攻击我方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