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也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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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鹏融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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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外汇

发布者:马也驰律师|时间:2018年09月07日|分类:刑事辩护 |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高某经人介绍通过朋友找到被告人许某,希望私下通过许某的关系将315万元人民币兑换成60万元加币,事后高某将315万加币打入许某控制的公司账户,但只兑换得20万加币,事后高某报案。

  这个案件公安局前后报批捕3次,十分惊险。办案过程当中我们曾向检察院提出,许某收取315万资金后,留余部分手续费后。就将该笔资金打给他的下家,后来经调查取证,所有的资金都是通过国内私人账户转出国外,从法律层面上讲我并不认为这属于非法经营。尽管这个案件有部分案外因素干扰,但是经过争取,被告人许某一直处在取保候审和监事居住的阶段。后来判决也相对处罚较轻,单处罚金20000元。当事人也是比较满意的。

   提醒大家,非法经营罪在刑法上是个口袋犯罪,很多时候当事人对法律不了解莫名其妙的都会被认定成构成此罪。所以大家一旦遇上事,千万不要慌张,刑事案件有些细节还是很重要的,纵观本案我们正是提出了所有资金往来都是合法银行往来途径,检察院听取意见后才没有批捕。后因为这个案子有些案外因素,才走到法院阶段。但我觉得对于一个律师来说,这样一个结果令当事人满意我们也是可以接受的。遇到事情还是把握好律师介入的时机,并非所有刑事案件律师都是走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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