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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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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如何处罚?

作者:陈强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67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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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食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食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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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强律师,南京大学本科学历,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无锡市律师协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无锡
  • 执业单位:江苏苏湖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220********3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离婚、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