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滕雨格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29日 115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案情
海口市某仲裁委员会裁决:“一、被申请人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吴某支付拖欠的工资45000元;二、被申请人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吴某支付经济补偿金37500元;三、驳回申请人吴某的其他仲裁请求。”
某公司向海口市某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原告不需要向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3750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海口市某区法院判决:“一、原告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吴某支付经济补偿金37500元;二、驳回原告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某公司向中院上诉,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十五、当事人就部分裁决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提起诉讼的裁决事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理。当事人未提起诉讼的裁决事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主文中予以确认”之规定,某公司未对支付吴某45000工资的裁决事项提出诉讼,海口市某区人民法院应该依法在判决主文中确认“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吴某支付拖欠的工资45000元”,但区法院在判决中遗漏确认为判决主文部分,中院未予以纠正,以至于申请人申请执行被拒。
二、办案过程
滕雨格律师接到咨询后,认为吴某应该立马启动再审申请,虽然再审启动了率极低,不超过10%,但这是该案中唯一的救济途径。接受委托后,立即向高院申请再审,因启动再审内部程序极其严格,承办法官多次沟通希望调解解决,但多次调解无果。最终在律师的多次沟下,高院作出裁定,由高院提审本案。
三、法律法规
我国民商事再审程序通常又称审判监督程序,大致可以分为再审审查与再审审理两个阶段。关于再审审查的启动程序,现行立法包括“依申请启动再审”“检察监督启动再审”“依职权启动再审”三种方式。只有启动了再审审查,才能够进入再审审理程序,达到翻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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