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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死亡赔偿金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发布者:董修志律师|时间:2020年06月08日|分类:婚姻家庭 |523人看过

办理死亡赔偿金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死亡赔偿金权利主体。

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的赔付,二是向死者近亲属的赔付,因此死亡赔偿军不能看做死者的遗产。这一点非常重要。实践中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些死者的近亲属再领到死亡近以后,死者的债券人找来了,要求用死亡赔偿金用来赔偿债权人的债务。有的法院还支持了债权人的这种诉求。其实这是不合适的。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以后确定的,认识了以后就不能成为法律关系主体,不再是权力义务主体,既不能享受权利,也不能承担义务,当让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接受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劳动能的丧失所给与的财产性补偿是补偿给死者近亲属的,而不是死者本人,把死亡赔偿金作为死者的遗产是不合适的,这一点要予以明确。

二、关于死亡赔偿金的侵权人的范围。

在死亡赔偿金案件中,死者的近亲属有赔偿的请求权,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请求权。通常情况下,侵权人赔偿的主体是被侵权人,但在死亡赔偿案件中,因为被侵权人已经死亡了他的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已经消灭了,当然也不能再行使请求权。相反,死亡赔偿金是赔偿给死者近亲属的死者近亲属对于获得死亡赔偿金享有请求权。这规定在《侵权责任法》第18条当中。

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如何理解享有请求权近亲属的内涵与外延。目前最高人民法院还没有司法解释对近亲属进行更细致的、更权威的解释。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参照《继承法》中法定的继承的顺序。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顺序包括第一继承顺序,第二继承顺序。位列第一继承顺序的有配偶、父母、子女等;第二继承顺序的有有兄弟姐妹等,由第一顺序亲属的时候,第二顺序的亲属就不能请求分配遗产。这是法定继承中涉及到的两个继承顺序。参照继承法的顺序,就可以解决死亡赔偿金中请求权人的范围,即:属于第一顺序的亲属,可以向加害人请求死亡赔偿金。这个请求权只属于第一顺序的人,第二顺序的人不能染指。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的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的人,才能被法院列为死亡赔偿金的请求权人。

三、关于垫付人的请求权问题。

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能否将垫付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在人身损害案件发生后,可能有人或者单位为死者垫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用、丧葬等合理的费用。垫付这些费用的单位和人员,是否享有向侵权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其实,在侵权案件中,垫付相关费用的人就好比是另一个侵权事实中,被侵权的人,但不是直接的被侵权人,他为死者支付了相关费用,他的利益也受到了损害,而这些都源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垫付人主张这笔费用是合情合理的。

 

 

 

 

 


一、关于死亡赔偿金权利主体。

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的赔付,二是向死者近亲属的赔付,因此死亡赔偿军不能看做死者的遗产。这一点非常重要。实践中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些死者的近亲属再领到死亡近以后,死者的债券人找来了,要求用死亡赔偿金用来赔偿债权人的债务。有的法院还支持了债权人的这种诉求。其实这是不合适的。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以后确定的,认识了以后就不能成为法律关系主体,不再是权力义务主体,既不能享受权利,也不能承担义务,当让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接受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劳动能的丧失所给与的财产性补偿是补偿给死者近亲属的,而不是死者本人,把死亡赔偿金作为死者的遗产是不合适的,这一点要予以明确。

二、关于死亡赔偿金的侵权人的范围。

在死亡赔偿金案件中,死者的近亲属有赔偿的请求权,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请求权。通常情况下,侵权人赔偿的主体是被侵权人,但在死亡赔偿案件中,因为被侵权人已经死亡了他的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已经消灭了,当然也不能再行使请求权。相反,死亡赔偿金是赔偿给死者近亲属的死者近亲属对于获得死亡赔偿金享有请求权。这规定在《侵权责任法》第18条当中。

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如何理解享有请求权近亲属的内涵与外延。目前最高人民法院还没有司法解释对近亲属进行更细致的、更权威的解释。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参照《继承法》中法定的继承的顺序。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顺序包括第一继承顺序,第二继承顺序。位列第一继承顺序的有配偶、父母、子女等;第二继承顺序的有有兄弟姐妹等,由第一顺序亲属的时候,第二顺序的亲属就不能请求分配遗产。这是法定继承中涉及到的两个继承顺序。参照继承法的顺序,就可以解决死亡赔偿金中请求权人的范围,即:属于第一顺序的亲属,可以向加害人请求死亡赔偿金。这个请求权只属于第一顺序的人,第二顺序的人不能染指。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的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的人,才能被法院列为死亡赔偿金的请求权人。

三、关于垫付人的请求权问题。

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能否将垫付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在人身损害案件发生后,可能有人或者单位为死者垫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用、丧葬等合理的费用。垫付这些费用的单位和人员,是否享有向侵权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其实,在侵权案件中,垫付相关费用的人就好比是另一个侵权事实中,被侵权的人,但不是直接的被侵权人,他为死者支付了相关费用,他的利益也受到了损害,而这些都源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垫付人主张这笔费用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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