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告人姜子牙的辩护意见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受被告人姜子牙的委托及上海市君澜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被告人姜子牙涉嫌开设赌场罪的一审辩护人,现发表如下简要的辩护意见。
定罪部分:
一、对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对指控的罪名有异议,辩护人认为本案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应定性为赌博罪。
聚众赌博,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的行为。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可能参与赌博,也可能不参与赌博;赌头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开设赌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1、被告人姜子牙是为了自己玩方便,建立哈林亲友圈,没有与开设赌场的网站有共同的故意,不具有开设赌场的主观故意。在会见被告人姜子牙时,其多次表示其喜欢斗地主,平时也玩,经常需要出去玩,不方便,建立这个群不用再出去了,为了玩方便才成立亲友圈。
2、被告人姜子牙既不是网络赌博服务器的提供者,也不是网络赌博服务器的制作者,赌博网站的设立、赌博场所与赌具的提供、赌博规则的设立等均不是被告人姜子牙所为。被告人姜子牙不是网站的代理,也不参与网站的提成与分红。被告人姜子牙没有开设赌场罪的客观行为。开设赌场罪的表现为提供赌博场所、提供赌具、资金、设定赌博的各种方式等组织赌博的行为。而本案中无论是场所的提供、还是赌具购置、工作人员招募、盈利分配等客观上没有与被告人姜子牙相关联。
3、参与赌博的人员是固定的,而且范围仅限于亲友圈中的部分人,参与赌博的范围较小。根据卷宗证据及姜子牙的供述,案发前,亲友圈一共50人左右,且经常玩的20至30人。
4、被告人姜子牙已经退休,具有退休金,有生活来源,并非以赌博为业。
5、依据2010年8月31日“两高一部”出台的《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规定,被告人姜子牙也不构成“开设赌场罪”。
第一、依据《意见》“一、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的规定,被告人姜子牙不是涉案网站的参与建立者应该排除(一)、(二)项,姜子牙也不是代理人应该排除(三)项,更没有参与利润分成应该排除(四)项。
第二、依据《意见》“二、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三)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的规定,被告人姜子牙没有收取涉案网站的任何“服务费”,不存在收取的服务费达“1万元”、“2万元”以上,应该排除(三)项,与此同时,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姜子牙为涉案网站收取了赌资且达20万元以上,应该排除(一)、(二)项,因此,被告人姜子牙也不构成涉案网站共犯。
第三、依据《意见》“三、关于网络赌博犯罪的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和网站代理的认定(第五款)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在赌博网站上的账号设置有下级账号的,应当认定其为赌博网站的代理”的规定,没有被告人姜子牙在赌博网站上的账号的证据,更不用说设置下级账号了,因此,根据前述事实,不能认定被告人姜子牙代理了涉案赌博网站。
综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被告人姜子牙的行为不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而属于聚众赌博罪。
量刑部分:
二、被告人姜子牙具有坦白情节。
被告人姜子牙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而且全部的供述均很稳定,今天的庭审也没有任何异议。
三、被告人姜子牙认罪认罚,愿意上缴违法所得,开庭前,姜子牙的家人已经将违法所得7万元预交给法院。被告人姜子牙认罪态度好,愿意认罪认罚,并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四、被告人姜子牙无前科劣迹,一贯表现较好,属于偶犯、初犯。
被告人姜子牙从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处罚,一贯表现良好,从主观上来讲,被告人姜子牙主观恶性不大,因为不懂法,才触犯了法律,归案后始终态度好,并积极配合办案机关查清全部案情。
五、被告人姜子牙年龄较大,有糖尿病、高血压等,体弱多病。
综上,恳请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并根据被告人姜子牙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上缴违法所得,以及无前科劣迹、态度好、愿意缴纳罚金的酌定情节,恳请对被告人姜子牙减轻处罚,判处其缓刑。
辩护人:高太领
2021年1月28日
【公诉机关建议判处3~4年有期徒刑,一审法院以犯赌博罪,判处7个月有期徒刑】【判决文书号(2021)沪0115刑初3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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