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货物、物品,
1、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一)刑法153条
(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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