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太领律师
刑事案件、刑事辩护,诈骗、受贿、帮信罪、各类刑事、经济犯罪案件
18301809858
咨询时间:08:00-22:00 服务地区

猥亵儿童罪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作者:高太领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86次举报

猥亵儿童罪的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沪01刑终705

原公诉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审判机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辩护人:高太领,王太禹,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原审判决认定:201979号,被告人木某,四下无人之际,采用自背后伸手摸胸的方式,对,前来学习书法的革某实行猥亵。

辩护观点:

法院认定: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原审法院根据本案上诉人木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在法定刑幅度内对木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定罪量刑均无不当。

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定时间:20817

 


高太领律师 已认证
  • 执业21年
  • 18301809858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71.44%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46次 (优于98.9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78次 (优于99.3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03341分 (优于99.9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23篇 (优于99.46%的律师)

版权所有:高太领律师IP属地:上海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36746 昨日访问量:106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