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太领律师
刑事案件、刑事辩护,诈骗、受贿、帮信罪、各类刑事、经济犯罪案件
18301809858
咨询时间:08:00-22:00 服务地区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案例

作者:高太领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944次举报


案号:(2020)辽0381刑初91

公诉机关:辽宁海城市人民检察院

审判机关:辽宁海城市人民法院

辩护人:高太领,高恒,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某201610月,在未经海城市八里镇范峪村委会同意、未报八里镇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将从八里镇范峪村委会承包的林地转让给吕志英,非法获利人民币125万元,201781号,经海城市国土资源局勘测,马某非法转让土地面积15744平方米,其中林地面积7976.7平方米。认为被告人马某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辩护人的主要观点:被告人马某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非法获利的数额应该扣除,马某购买房屋的价值以及变压器,空压机,卷扬机的价值,扣除后达不到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转让土地的面积也达不到特别严重的标准,此外,马某具有自首情节,本人认罪认罚,没有前科劣迹。

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判决时间:20201210


高太领律师 已认证
  • 执业21年
  • 18301809858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71.44%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46次 (优于98.9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78次 (优于99.3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03363分 (优于99.9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23篇 (优于99.46%的律师)

版权所有:高太领律师IP属地:上海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36955 昨日访问量:106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