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太领律师
刑事案件、刑事辩护,诈骗、受贿、帮信罪、各类刑事、经济犯罪案件
18301809858
咨询时间:08:00-22:00 服务地区

犯罪不再追诉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高太领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4日分类:法学论文浏览:534次举报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以下两种情形下,不受追诉时限限制:

(一)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二)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如果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且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则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高太领律师 已认证
  • 执业21年
  • 18301809858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71.44%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46次 (优于98.9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78次 (优于99.3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03147分 (优于99.9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23篇 (优于99.46%的律师)

版权所有:高太领律师IP属地:上海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36296 昨日访问量:59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