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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报办法及提供材料

作者:高太领律师时间:2019年05月2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88次举报

解决工伤申报步骤的办法有:

1,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劳动者可以在受伤后30日内,要求用人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工伤。

2,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或购买了但拒绝给劳动者申报工伤,则劳动者可以自行搜集相关的证据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工伤。

3,劳动者自行申报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住院病历、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4,但劳动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需注意时效问题,应当自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超过上述期限,则不再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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