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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作者:高太领律师时间:2019年05月2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28次举报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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