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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精神病患者发生性行为以强奸论

作者:高太领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96次举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844月联合发布的《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明确,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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