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诈骗赃款仍帮忙转移!一男子获刑一年,这些红线碰不得!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依法对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作出一审判决,再次敲响法律警钟:切莫为贪小利触碰违法红线,否则必将付出惨痛代价!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所转移钱款系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按他人指使先后两次收取电信诈骗被害人的现金共计 18 万元,并协助转移给他人。2025 年 8 月 5 日,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部分犯罪事实,庭审阶段认罪认罚,且在亲属帮助下主动退缴 5000 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帮助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被告人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且具有如实供述部分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主动退缴款项等情节,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高太领律师所提醒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非轻罪,只要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就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处罚。
2、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的滋生,往往离不开 “帮凶” 的协助。切勿因贪图少量报酬,就参与到转移赃款、提供银行卡等行为中,否则将成为犯罪链条的一环,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3、一旦涉嫌相关犯罪,主动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可成为从轻处罚的法定或酌定情节,但这不能抵消违法犯罪的根本性质。
4、广大群众若遇到可疑的 “赚钱机会”,尤其是要求转移不明钱款、出借个人银行卡等情况,务必提高警惕,坚决拒绝,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