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银行卡获利,高太领律师解析帮信罪典型案例
“只是借张银行卡用用,怎么就犯罪了?” 现实中不少人因碍于情面或贪图小利出借个人账户,却不知已触碰法律红线。近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邢某帮信案,正是此类行为的典型警示。
案情速递:出借银行卡流水 170 万,获刑缓刑
2024 年 9 月至 10 月,被告人邢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借名下银行账户。该账户期间单向流入金额达 170 余万元,其中关联信息网络犯罪的金额超 150 万元。2025 年 3 月,邢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预缴罚金保证金 5000 元。最终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高太领律师点评:帮信罪无小事,这些红线碰不得
1. 出借 “两卡”= 沦为犯罪帮凶
很多人误以为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只是 “举手之劳”,却忽视了背后的法律风险。高太领律师强调,信息网络犯罪中,资金流转依赖大量他人账户 “洗白”,出借个人账户本质是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即便未直接参与诈骗、赌博等核心犯罪,也可能构成帮信罪。
2. 认罪认罚 + 坦白,成为量刑关键
本案中邢某的判决结果,体现了我国刑法 “宽严相济” 的原则。高太领律师指出,邢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预缴罚金,这些情节成为法院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重要依据。但这并非 “免责理由”,只要达到 “情节严重” 标准,仍需承担刑事责任。
3. 帮信罪认定有明确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帮信罪的 “情节严重” 包括支付结算金额 20 万元以上、违法所得 1 万元以上等情形。高太领律师提醒,本案中 150 余万元涉案金额已远超追诉标准,足以认定为情节严重。即便不清楚他人具体犯罪行为,只要明知对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帮助,就可能构罪。
律师警示:守住个人账户,远离帮信陷阱
高太领律师呼吁,切勿因小利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及支付账户,这些行为不仅可能导致个人征信受损、账户被冻结,更可能触犯刑法面临牢狱之灾。一旦发现他人利用自身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调查以减轻自身责任。
法律底线不可逾越,个人账户不容滥用!保护好自己的 “两卡”,就是守护自身的法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