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淫秽物品罪适用缓刑
一、案情介绍:2020年2月至2025年5月,被告人王某在“X”网上使用名为“l某”的账号发布含有淫秽物品的帖子151个,其中淫秽图片245张、淫秽视频32个,查看数共计129万余次。
2025年8月29日,被告人王某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被民警抓获归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二、公诉意见: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亦可从宽处理
三、裁判结果:2025年9月25日,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亦采纳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据此,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四、高太领律师点评:情节严重,但坦白、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罚。高太领律师,是上海君澜律师所刑事案件专职律师,曾成功为被指控诈骗 460 万元、1100 万元的当事人辩护,使检方撤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将被指控诈骗 1.5 亿元案件的当事人两次判无期改判为不构成诈骗;辩护的2200余万的职务侵占获刑四年;辩护的海关关长受贿案、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受贿案均较成功;把被指控开设赌场罪的案件性质改为赌博罪,使当事人获得从轻处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