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卖低买化妆品涉嫌诈骗,无主观故意不批捕
1、案情简介:2024年底,上海王女在网上认识在温州开网店的网名叫“豆某”的,自称认识某两个品牌的内部领导,有内部渠道,可以搞到很多知名品牌的5折化妆品,为了取得豆某的信任,先是小额度4.9折供货给豆某,后让豆某付全款并加大订货数量以及品种,随着豆某订购数量的加大,上海王女的发货频繁出现问题,总是付了下一批货款才把前期的欠货发完,并编造法务在查、自己妈妈住院、市场出现问题的拖着不发货。豆某感觉不对劲,来上海询问专柜发现上海王女进货都是8.5折,此时豆某意思到上海王女是在“高卖低买”骗取她的货款已达160余万元,于是2024年12月初去黄浦区公安分局报案,警方于2024年12月31日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上海王女。
2、辩护律师不予批捕的主要观点:不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1)犯罪嫌疑人上海王女所作所为的原因更多的是虚荣心理(赚人气、好面子)、打肿脸充胖子、吹牛、想迈入化妆品行列,并没有非法占有上家货款的主观故意和行为,也没有将获得货物占为己有。
(2)上海王女与下家在价格上存在较大争议,上海王女也没有非法占有下家购货款的主观故意和行为,没有将获得货款占为己有。
(3)现实中存在低买高卖与高买低卖情况,这都是经济活动中的正常现象,现实中也存在为了快速进入某一行业,烧钱赔本的案例也很多,关键看是出于什么目的、动机,出于非法占有的故意,还是出于虚荣心、出于经营中的计算失误,当然还要看事后是否积极面对不逃避,是否认账愿意归还,是否已经归还。
综上,上海王女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3、检察院采纳辩护律师的意见,37天内不予批捕并释放。【真实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