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移动华律
网站导航
高太领律师
将当事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处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利益!
18301809858
咨询时间:08:00-22:00 服务地区

高买低卖消费卡诈骗案案例分析

作者:高太领律师时间:2025年03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4次举报

高买低卖消费卡诈骗案案例分析

在消费卡交易市场中,一起涉及高买低卖消费卡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犯罪嫌疑人通过隐瞒真实进货价格、虚构低价进货渠道,吸引大量购买人转账购买,最终导致众多被害人遭受巨额财产损失,其行为涉嫌诈骗罪。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7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0 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隐瞒以原价或接近原价向上家购买斯玛特、中银通、85 度 C 等各类消费卡券,以及苹果手机、手表等产品的事实,虚构自己拥有定期兑付的低价进货渠道,将上述商品以远低于进价的价格出售。在交易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通过部分交付低价卡券、商品的方式,诱导购买人持续投入资金,还鼓动购买人发展下线。随着交易进行,出现收款和发货错配、拖延发货甚至不发货的情况。直至 2019 年 5 月,众多购买人因未收到商品选择报警,此时犯罪嫌疑人已出逃境外。经统计,被害人及被害单位被骗钱款共计 9000 余万元。2023 年 3 月 2 日,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规劝回国后被抓获,但到案后拒不供认犯罪事实。

二、控方指控要点

公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控方当庭出示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微信及支付宝和银行转账凭证、银行流水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受案登记表、抓获经过、出入境记录等书证,以及《审计报告》等鉴定意见 ,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证据链,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诈骗行为。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太领律师的辩护意见

1.电子数据取证存疑:辩护人提出微信聊天记录的提取不符合电子数据取证规则,不应作为定案依据。这一辩护意见旨在质疑关键证据的合法性,如果该意见成立,将对整个证据链的完整性和可信度产生影响,可能削弱控方证据的证明力。在电子数据成为重要证据形式的当下,其取证程序的合法性至关重要,任何不符合规则的取证行为都可能导致证据被排除。

2.事实不清与证据不足:认为起诉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高买低卖、一卡多卖等行为的证据不足。在案件中,高买低卖和一卡多卖是认定诈骗行为的关键事实,如果这些事实无法得到充分证明,将难以认定犯罪嫌疑人具有诈骗的故意和行为。同时,辩护人主张犯罪嫌疑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从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进行抗辩,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可能属于非法经营,试图对案件进行定性上的改变。非法经营与诈骗在犯罪构成、量刑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若能成功定性为非法经营,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将相对较轻。

3.犯罪金额认定存争议:对本案鉴定依据提出质疑,认为鉴定依据不明导致起诉指控的犯罪金额不清,扣减依据有误。犯罪金额的认定直接关系到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准确认定犯罪金额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如果鉴定依据存在问题,可能导致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过重或过轻,损害司法的公正性。

四、法院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案的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内容客观真实、来源合法,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诈骗罪。关于犯罪金额,法院认为起诉指控的认定方法符合法律规定且有利于被告人,综合认定被害人、被害单位损失合计9000 余万元。最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并发还被害人。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判定罪正确、诈骗金额认定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案例分析与启示

1.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在本案中,法院严格依据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认定。犯罪嫌疑人隐瞒高价进货事实,虚构低价渠道,诱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最终导致被害人遭受巨额损失,同时犯罪嫌疑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这体现了司法机关在认定犯罪时对法律适用的严谨态度,确保罪责相适应。

2.证据审查的重要性:法院对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的审查,以及对整个证据链的综合判断,充分体现了证据审查在司法裁判中的核心地位。只有经过严格审查,确保证据真实、合法、有效,且相互印证,才能认定案件事实。辩护人提出的对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的质疑以及对其他证据的异议,法院均进行了认真审查和回应,体现了司法的公正性和严谨性。

3.辩护策略的考量: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从证据、事实认定和法律定性等多个角度展开,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针对性。在刑事辩护中,辩护人应当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和事实,从不同角度寻找辩护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但同时,辩护意见也应当建立在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之上,不能无理抗辩。

高太领律师 已认证
  • 执业22年
  • 18301809858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71.7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47次 (优于98.9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78次 (优于99.3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17587分 (优于99.9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65篇 (优于99.63%的律师)

版权所有:高太领律师IP属地:上海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645677 昨日访问量:42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