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减轻处罚判处拘役五个月
一、案情介绍
2024年6月4日,被告人与被害人发生口角矛盾,6月6日,被告人通过其他人约被害人在浦东某篮球场见面,要求对方道歉,如若不成就进行殴打。被告人与被害人到场后开始对骂,被告人先行推搡,继而先后两次互殴,双方均有不同程度受伤。经司法鉴定,被害人因外力作用致牙齿脱落2枚以上,该损伤构成轻伤二级。被告人经民警电话通知自行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二、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高太领的主要辩护观点: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本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属于初犯;受害人也存在过错;愿意赔偿,但对方要求赔偿数额过大,没有达成协议,请求酌情考虑从轻处罚。
四、裁判结果
浦东法院(2024),判决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五、案件点评
被告人尊法守法意识淡漠,应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文化、法律知识学习,努力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此案件也警示大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矛盾纠纷时,应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切不可冲动行事,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