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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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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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美与华*置地(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华*置地(武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郭海彬律师 时间:2021年01月28日 29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XX公司提交的现场照片显示当时能见度良好,黑色电线横卧人行道(并未悬空)进入两旁花坛,但未见水渍,地面干燥洁净,照片未见警示标志与隔挡牌、电线附近有一较大凹坑。早上八点为出行高峰期,电线横卧客观上给出行造成不便。而在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路面除横卧电线外未有其他不便行走的因素,原告未尽到行走安全注意义务亦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被告华润XX管理的凤凰城XX路面凹坑、砖块松动亦是导致原告受伤的因素。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本院酌定由原告戴XX对自身损失承担50%的责任,被告XX公司承担30%的责任,两被告华润XX承担20%的责任。

郭海彬律师,曾先后在广州、长沙等地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主要业务方向为债权债务纠纷、离婚诉讼、刑事辩护、法律顾问...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 执业单位:湖南乐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30120********6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消费权益、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