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于2015年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确定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85%的4倍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谢怡律师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于2015年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确定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85%的4倍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