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崔歪嘴”怒撕刚爷的电影,顺手将“阴阳合同”(法律如何处理阴阳合同,下次再述)供了出来,范爷可能以为是“指桑骂槐”,5月29日发《严正声明》说:“崔和尚侵犯范的合法权益,保留追究法律责任”云云。
于是引起国家税务总局责成江苏等税务机关依法调查影视从业人员的涉税问题,范爷开始玩失踪,社会上广泛流传被捕了。
9月25日李晨做先遣部队在街头出现,再到9月29日范爷发慈善微博,我当时猜测行政机关已有处罚方案并预先告知范爷,范爷“伉俪”才敢露面。
时隔几天靴子真的落地,税务机关在国庆期间发布8.84亿的税务处理通知和行政处罚通知。两个都自称“女王”,范冰几个亿都能逃过牢狱之灾,而刘晓庆却一辈子背着“坐牢女星”之名,这个世道是否不公平?
翻查数据,刘晓庆是在2002年7月份被税务机关发现1996年至被举报期间偷税1458.3万元,滞纳金500多万元,被税务机关以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再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关押400多天后,法院开庭审理时却被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处理(什么叫不予起诉处理,下下次再述),并非法院根据有关证据判决“武则天”偷税罪刑事处罚,所以你说刘坐过牢是一个不准确的说法。
当时检察院引用《刑法》第201条【偷税罪】:“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向法院提起公诉。
后上述偷税罪在2009年2月份被《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逃税罪】所取代: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但)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一个法律条文里已明确:偷逃税后的初犯、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四种情形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范爷逃过一场牢狱之灾完全是上述条文中的“但书”又叫行政处罚前置程序救了一命,但必须在税务部门限定的时间内缴纳8亿多税款和滞纳金的话,才能真正免予牢狱之灾,范爷说筹措资金来缴纳税款和滞纳金,限期前是否能足额缴纳仍是个未知数,该戏未真正闭幕。
而“武则天”没有踏进新时代被审前羁押“活罪难逃”。
《刑法修正案(七)》第三条第四款:(又)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这次范爷是已记“黄牌”警告一次,五年内再多一张“黄牌”就难再逃避刑事处罚了。
而范爷工作室的经纪人因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触犯《刑法》第162条“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有时候新闻舆论为了多卖三、五张报纸而大标题式误导吃瓜群众,吃瓜群众都需要一定的法律基础免得人云亦云,才能将瓜吃得明明白白、干干净净、吃了多少片心中有数。
这个事件的发生可以看出范爷缺少一个专业的危机公关团队或征询专业的法律意见,人家“歪嘴和尚”都没指名道姓骂你,你跳出来瞎嚷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