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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法律小贴士

发布者:陈秋谊律师|时间:2016年11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 |727人看过举报

  小伙伴们,“双十一”网购节又至,购物车满了么?钱包空了么?今天,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四条法律小贴士,希望各位能够放心大胆地买,安心省心地用。

  贴士一

  电子发票莫忽视,售后验真so easy

  电子发票是经营活动中开具或收取的电子收付款凭证;它作为发票的电子映像和电子记录,以数据电文作为法律凭证,采取电子签章实现发票签名、电子盖章,实现电子发票唯一性、不可抵赖性、防篡改。

  为何要索要电子发票?

  (一)需要售后服务或者维修的时候,凭电子发票通过网络、移动通信等方式联系商家和厂家即可,无须纸质发票。

  (二)如果对商品不满意要退货,凭电子发票,不用把发票寄回给店小二,避免担心物流遗失发票。

  (三)轻松辨别真伪,让骗子无计可施。查询发票信息请戳下图左侧中部的“电子发票查询”。

  此外,网购过程中与卖家进行的聊天记录,亦是体现买卖双方的要约与承诺过程,尽量将自己所购产品的各项数据(如品牌、单价、数量、重量、发货日期、质量标准等)要求表达清楚,一旦商家未按承诺供货,商家即构成违约。

  贴士二

  退货条件看仔细,例外商品要牢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01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法后,法律适用中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情形与“完好”存在分歧,为保障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实施,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义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6年9月2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重申了四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同时还列举了三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

  (一)拆封后易导致商品性质改变、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

  (二)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三)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了不适用退货的商品范围,有助于避免商家进行扩大解释,减少网购退货纠纷。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

  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等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网络商品销售者退款时可以不退回手续费;

  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

  贴士三

  货比三家慎购买,转发广告勿轻信

  随着今年9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对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广告经营行为进行了明确规范。遭遇,也要维权。虚假宣传也是违法的,消费者如果上当,不要觉得是自己的问题,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暂行办法规定:

  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广告;

  广告中不得出现“国家级”“最高级”“最佳”“顶级”“极品”“第一品牌”等绝对化用语;

  不得利用虚假的统计数据、传播效果或者互联网媒介价值,诱导错误报价,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

  微信、微博中的网络大V们如果要发布广告,要尽到广告发布者的义务,要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而不能任性的、随意的转发不实的广告内容,否则如果出现违法或者不真实情况,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可能就被追究相应责任。

  贴士四

  血拼网购虽诱人,正常工作莫耽误

  “双十一”来袭,职员工作专注度多少都会受影响,部分公司为了加强管理,规定不准在上班时间网购,否则就要开除。小王没能抵御住诱惑,多次偷偷网购,去年“双十一”上班的时候更是疯狂购物,结果被公司发现,第二天,公司与小王解除了劳动合同,毫无商量。理由是:因小王在上班期间用单位电脑多次浏览京东、淘宝网、天猫等购物网站,并安装购物软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小王不服,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万余元。经过上诉,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都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地位平等,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也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小王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公司与他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正确、程序合法,驳回了小王的诉讼请求。

  友情提醒:

  1.职员篇:当你遭到公司辞退的时候,要注意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如果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要看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是否明确告知于你,被追究行为在规章制度中是否明确规定等。

  2.公司篇:规章制度的制定需经民主程序,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后要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并且劳动者的行为要在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要通知工会,并保存劳动者违纪的相关证据。公司解除劳动者的行为,败诉率还是比较高的,一定要注意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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