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宗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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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

发布者:沈宗斌律师|时间:2017年03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477人看过

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  

                 

一、什么是事实婚姻?

1.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2.事实婚姻分为: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仅缺形式要件的事实婚姻;结婚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不符合的事实婚姻。

二、事实婚姻的认定?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既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5.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形式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

三、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

1.1994年2月1日前开始的同居行为且符合结婚条件才构成事实婚姻。

2.1994年2月1后,新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1994年2月1后,不管同居多久都不能算事实婚姻,只能算同居关系。

四、事实婚姻如何解除?

1.先要确定是否真的是事实婚姻。如果在94年2月1日以前前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符合结婚条件的才构成事实婚姻,否则只是同居关系。

2.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3.如果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但不会有精神补偿。


沈宗斌 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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