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刘新勇律师 时间:2021年02月04日 34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张XX与梁XX系多年的朋友关系,2015年10月至2017年7月之间张XX陆续向梁XX借款60多万元,在此期间,梁XX只偿还利息未偿还本金。2017年11月份,梁XX因突发疾病去世,导致张XX债权无法实现。
2018年12月份,原告张XX通过互联网找到了我,向我咨询如何追回他的借款。经与张XX沟通得知,梁XX向其借款的60多万元用于经营采砂场,该厂由梁XX与妻子李X共同经营,梁XX名下无财产,梁某夫妻二人有房产一套登记在李X名下,张XX只知道所在的小区,具体坐落不清楚。另外,张XX想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李X资产,但是没有李X的具体财产信息。
律师分析
经我与张XX详细交谈并查看相关证据后得出如下分析:张XX与梁XX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现梁XX已经去世,留有部分遗产,张XX可以起诉梁XX的继承人要求在继承遗产的份额里承担相关债务。目前最关键问题是查询梁XX及李X的财产信息,但是,在未立案之前是律师是无权查询梁XX及李X名下财产。张XX同时又担心,60多万的借款金额起诉后,李X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白白浪费诉讼费。
于是,我给张XX出了一个主意,张XX可以先拿借给梁XX的最小金额5万元起诉李X,取得立案通知后,通过律师查询李X名下财产。如查询到李X名下财产后,先撤回起诉,再重新以60多万元借款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李X的财产。张XX采纳了我的主意并当日办理了委托手续。
办案过程
接受张XX委托后,我准备好了诉讼资料,先以张XX5万元的借条去当地法院立案并取得了法院的立案受理通知书。当日,下午我拿着法院的立案通知书,通过档案局查询了李X与梁XX的婚姻档案,我通过李X的婚姻档案查到了李X的身份信息以及所在的公安局派处所,之后,我又去李X的派出所查询到了李X的详细居住信息,经核实李X的居住信息与之前张XX和我说的李X名下的房产坐落信息基本一致。最后,我来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示了法院立案信息及查询到的李X居住信息,查询到了李X名下的房产登记信息,至此,终于查到了李X名下的财产信息。
取得财产信息后,我通知张XX让其向法院提交撤诉了申请,我重新准备了一份诉讼资料,将张XX出借给梁XX的60万元全部起诉并将梁XX的全部继承人列为了被告,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及李X名下的房产信息,最终,我们通过人民法院顺利的查封了李X名下财产,该案也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办案感悟
1、律师办案一定要熟练运用诉讼规则,本案第一次立案实际是充分利用诉讼规则,通过“假立案”的方式顺利取得法院立案通知书并以此来查询李X名下的财产信息。
2、借贷纠纷案件,查询债务人名下财产至关重要,因此,在做好起诉准备时,一定要注意债务人财产信息查找,并且在立案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这样才能保障将来的债权能够顺利实现。
3、律师调查取证权虽然有限,但是在办理案件时一定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调查取证权利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