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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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主任律师执业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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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遭拘留,巧用法律获保释

作者:陈国华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385次举报
    2009年7月,笔者接受两起因传销引起的非法拘禁案,皆因证据不足,在拘留30天后,均获得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公安分局的保释,取得了良好的代理效果,受到委托人的好评。
中山大学法学硕士,国家二级律师,广东御福律师事务所主任,23年执业,中华律师协会以及省、市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政府采购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清远
  • 执业单位:广东御福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1819********1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合同审查、婚姻家庭、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