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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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主任律师执业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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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无罪释放

作者:陈国华律师时间:2022年02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14次举报


2022年虎年新初,本所接受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家属的委托,承办了一起刘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案例,案发地位肇庆市某镇一地下工厂。接受其中一名嫌疑人的委托后,我所陈国华律师与其助手认真地分析案情,并第一时间会见刘某某,会见中,了解到刘某某是车工,并非假冒商标的知情者,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不构成犯罪,于是向检察院作了汇报并提出无罪的法律意见,之后,检察院最终接受了承办律师的意见,将刘某某决定释放并通知办案的公安机关。嫌疑人及其家属对于本所的认真、负责并迅速办案的职业道德和对案件的分析判断非常任何,并表示感谢(御福律师供稿)。


中山大学法学硕士,国家二级律师,广东御福律师事务所主任,23年执业,中华律师协会以及省、市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政府采购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清远
  • 执业单位:广东御福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1819********1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合同审查、婚姻家庭、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