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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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如何计算与支持

发布者:马鑫律师 时间:2018年08月24日 56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民间借贷如何计算与支持

案件详情:

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朱某某为师生关系,2014年11月,被告朱某某因需要资金,分两次向原告借款100万元,约定到期归还。还款期限到期,被告朱某某未归还原告本息,经多次催要均未果。直至2017年4月,被告朱某某与原告将原有借据更换为借款合同,明确利息总共为447000元,本金为100万元,还款期限为2017年7月10日,并以自己名下的房产及工资作为担保。后该合同期限到期后,被告朱某某依然不偿还原告本息。据了解,被告朱某某在该期间有大额开支用于家庭生活,分别为其妻子被告关某,儿子花销一百余万,故原告认为,该借款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由被告朱某某及被告关某共同偿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向贵院提起诉讼。

二被告辩称:1、原告起诉的借款数额及利息不正确,在2017年9月份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被告实际收到原告的借款本金为67万元,并非100万元,且借款时并未约定利息;2、原告起诉的事实与理由与客观事实不符;3、被告关秦不应承担还款责任,该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请求法庭驳回原告对被告关秦的起诉。

判决如下:

一、朱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陈某某借款87元,并支付利息564360元。

二、驳回陈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被告朱某某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994元减半收取9497元,由被告朱某某负担。

律师点评:

本起案件为比较常见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额虽然涉及到一百多万,但是在前期工作中,也将一部分证据做了大量的搜集与整理,使得在整个案件中原告处在一个比较有利的地位,判决也基本支持了原告的诉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失效问题以及借款本金的数额,因为每一笔借款都需要有相应的交付,并不仅仅以借条及借款合同作为唯一的证据。

律师建议:

对于民间借贷,需要准备好几方面的证据,第一是书面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而不是其他的关系,尽可能的格式正确,第二,准备好给付的证明,对于数额较小的来说,给付现金可以说的过去,数额较大的,需要有银行流水,转账证明作为支撑。第三,诉讼时效,尽可能在规定时间内起诉,不要错过时机,虽然现在民法总则将时效放宽到三年,但是还是在协商解决不一致时,尽快法律救济。

 


本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主攻法律事务专业,接触更多的刑事案件,从事专职律师。执业以来,先后办理民商事案件以及刑事案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西-临汾
  • 执业单位:山西成化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41020********5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法律顾问、工伤赔偿、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