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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博律所浅析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该向谁主张债权?

作者:张洁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51次举报


我国社会是一个讲究人情的社会。现实中很多人会在困难的时候相互帮助对方,而帮助的形式之一就是借钱。那么遇到借款人死亡债务如何处理呢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向谁主张债权?

(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在生的一方主张债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的,生存一方即获得了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生存一方所行使的追偿权又要受夫妻财产制度和遗产继承制度的限制。主要分为如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即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应当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如约定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当用死亡方的其他遗产予以偿还。

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可以用死亡一方的其他遗产清偿,比方说死亡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3、生存一方求偿权的行使以死亡一方的全部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除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以外,生存一方的求偿权将不能实现。

(二)属于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的遗产中主张权利。若遗产已经被分割,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像碰到债务人死亡的情况,债权人可从债务人的遗产中获得清偿。《民法典》第116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如果债务人的遗产已经分割了,债权人则可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按各自继承财产的比例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遗产分割时的义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属于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的连带责任及追偿权】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中络宏博律所小编表示在当代的社会,我们国家对于欠债还钱的这种情况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比如说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要求其还钱,但是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如果欠债人已经发生死亡的话,那么由谁还钱,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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