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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什么情况下可以实行数罪并罚

作者:张洁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43次举报


数罪并罚,指人民法院对一行为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根据法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中络宏博律所表示这种制度的实质在于,以一定准则,解决或协调行为人所犯数罪的各个宣告刑(包括同一判决中的数个宣告刑或者以上不同判决中的数个宣告刑)与执行刑之间的关系。
什么情况下可以实行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的特点:
1、必须是以行为人犯有数罪。
2、以行为人所犯的数罪必须发生于法定的时间界限之内。
3、必须在对数罪分别定量刑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并罚范围和并罚方法,决定执行的刑罚。
这是适用数罪并罚的程序规则和实际操作准则。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
刑法典第69条规定表明,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及由此而决定的基本适用规则,是以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情形为标准确立的。因此,就基本内容而言,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与前述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完全一致。
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规则
我国刑法典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法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根据该条规定,对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合并处罚规则,依特点可概括为“先并后减”。
3、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
我国刑法典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根据该条规定,对刑法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依特点可概括为“先减后并”。
如何计算数罪并罚的年限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较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较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较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较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制度一方面体现着一国刑法所奉行的刑事政策的性质和特征,另一方面从根本上制约着该国数罪并罚制度的具体内容及其适用效果。便与审判人员科学地对犯罪分子判处适当的刑罚,有利于保证适用法律的准确性,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刑罚执行机关对犯罪分子执行刑罚和适用减刑或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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