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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博律所浅析什么情况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有具体数额吗?

作者:张洁律师时间:2022年03月1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09次举报


精神损害抚慰金俗称“精神损害赔偿”,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严重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需要注意仅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其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的,作为被侵权人的自然人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其他民事主体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但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及其精神,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近亲属享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1)相关被侵权人死亡(不同于死亡赔偿金);

(2)死者的名誉、隐私、姓名、肖像、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侵害债权、物权或者不履行财产性给付义务的合同之违约责任,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债权和物权,本质上属于财产权,不属于人身权益,对其侵害造成的是财产性质的损害,应当以赔偿财产损失等方式予以救济,而不能以精神损害赔偿予以救济。但是,侵权人实施侵害债权或者物权的行为同时造成被侵权人的人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被侵权的自然人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不履行财产性给付义务的违约行为给合同的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违约行为同时给对方(自然人)造成人身权益方面的损害的,对方(被侵害的自然人)得对因人身权益被侵害产生的精神损害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有具体数额吗?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于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必须考虑的各种情况作出了规定,但是对于具体赔偿数额或者说赔偿的上限、下限等没有作出规定。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时,首先应当考虑的是我国民法设立此项金钱赔偿制度的目的。我国民法设立的这一制度,既具有与西方国家民法相应制度相同的意义(即补偿性与惩罚性)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是补偿(填补)与惩罚(教育),那么赔偿的数额就应当与赔偿目的的要求相一致。过低的赔偿数额既无法补偿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害,也难以惩戒、教育侵权人,使其规范自己的行为、保持应有的注意,以后不再为侵权行为,更无法警戒社会的其他成员。因此,在目前条件下,数百元至数万元或十多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都是可以获得支持的;超过这一幅度,则需要极其特殊的理由。某些案件中法院判决了很高的赔偿额,除了考虑精神损害赔偿,还考虑了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和对不当获利的剥夺与返还。赔偿法的谚语是,任何人都不得从不法行为中得到利益。

精神损害抚慰金必须依附于物质损害赔偿金,而不得在物质损害赔偿金获赔后,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在物质损害赔偿金确定的基础上予以确定。中络宏博律所表示精神损害赔偿不是轻易能够实现的,即便实现了,也是在一定的限度内,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除了考虑伤残等级外,还需综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情节、赔偿能力以及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予以确定,更需要看的是法官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情形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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