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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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私人律师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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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诉讼时效到底是什么?

发布者:陈伟鸿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行政诉讼 |944人看过

释法:

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若债权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

陈伟鸿律师提醒:

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丧失的只是诉讼胜诉权,其实体权利并不丧失,债权人仍可要求债务人自愿履行偿还的义务。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和除斥期存在相似之处,但又有根本的不同,必须严格区别两者的界限。除斥期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可以发生中止、中断或者延长。而除斥期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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