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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没有遗产证据还能起诉分割遗产吗?

2020-08-06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8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 |502人看过举报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起诉分割遗产必须提供遗产线索。如下面这个案件,继承人认为父亲去世前5年委托他人卖了一套房,房款一定还在,就起诉受委托人分割遗产,但没有款项还在的线索,最终败诉。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根据906房的购房档案及查册表,该房产系吴某益购买并于20071129日登记在其一人名下,依法应属于吴某益的个人财产。吴某益对906房及出售906房所得款项享有处分权,朱某受吴某益委托出售906房亦合理合法。吴某1、吴某2主张的上述售房款系20121217日出售上述房产时所获得的售房款,至被继承人去世时有近五年,现吴某1、吴某2未能举证证实被继承人去世时仍存在该笔款项,故其二人要求将该售房款作为遗产进行分割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同时,吴某1、吴某2亦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实朱某系被继承人吴某益的财产保管人,即未能举证证实朱某占有、控制、保管被继承人的现金遗产,即使被继承人生前与朱某共同生活,也不能代表朱某占有、控制、保管被继承人的现金遗产,吴某1、吴某2认为朱某对于被继承人如何处理其现金财产负有说明及举证责任的意见无理,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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