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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买二手房后还未过户,业主欠钱房屋被查封了怎么办?

2016-12-21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6年12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 |38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解答:买受人可以已购买但登记在被执行人(非开发商)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以阻却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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