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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因为房屋性质办不了营业执照,合同解除损失谁赔偿?

2016-12-05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6年12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 |441人看过举报

租商铺开美容院办不出执照 要求出租方赔偿获支持

付了押金和租金,租来了商铺,又经过装修开设美容院,却在申请办理经营执照时,因其所租商铺系工业用房,不能开设美容院,而申请落空。金女士无奈起诉。日前,法院判决房东向金女士返还租金及保证金,并向金女士赔偿装修损失80%的判决。

法院认为,双方约定,金女士承租涉讼房屋的目的系用于经营,因房东出租的房屋性质为工业用房,工商机关根据规定,对金女士在承租场所从事美容经营的申请不予准许,致使无法实现承租经营的目的。依照合同法关于“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的规定,由于长发公司出租的房屋不符合双方约定的用途,金女士与长发公司解除租赁合同的行为并无不当,予以确认。金女士要求退还押金和租金的诉请,予以支持。关于要求赔偿装修损失之请求,因金女士对承租房屋性质未作了解的情况下就进行装修,本身也有过错,确定按审价结论的80%予以赔偿。此外,金女士要求房东承担加盟费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同时,其未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其存放于店铺内的美容仪器、美容产品等物品已视为放弃,故对其要求房东承担上述物品损失的诉讼请求,也不予支持。房东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信。房东以金女士违约为由要求确认合同解除及其余反诉请求均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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