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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庭时不遵守法庭秩序有什么后果?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6年12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 |563人看过举报

如今,越来越多纠纷案件诉至法院,许多人都亲身经历了第一次坐上原告席或被告席,或者是因亲朋好友而到法院参与旁听。法官表示,无论是亲任原被告还是参与旁听,都应该遵守法庭秩序,听从法官对庭审的指挥,从而维护司法权威,保证庭审顺利高效进行。

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七条、第九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那么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会有什么后果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而最新发布实施的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更是明确了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处理: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方式现场传播审判活动的;其他扰乱法庭秩序,妨害审判活动进行的。有上述情形的,法院可以暂扣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

法官表示,当事人及旁听人员不遵守法庭规则,违反法庭秩序会被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可谓后果严重。因此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在参加庭审时务必要遵守法庭规则,听从法官的指挥安排,才能保障庭审高效进行,早日获得裁判结果。即便对庭审或案件处理有异议,也应当通过合法合理的渠道来表达诉求,喧哗哄闹法庭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会给自己带来严重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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